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七届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冀教高〔2016〕20号)、《第七届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细则》及《保定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及奖励办法(试行)》(院字[2012]14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各系、部、部门推荐上报,校外专家评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评选出保定学院第二届教学成果奖21项,其中一等奖5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9项。
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教务处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5972033
保定学院教务处
2016年10月25日
附件:保定学院第二届教学成果奖获奖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