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5届学生实习工作即将启动。参加2025届学生实习的学生包括2021级本科、2023级专接本、2023级专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实习形式,遵守实习要求
实习采取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实习是以专业班级集中组织到实习单位实习,指导教师跟班进行指导。分散实习由学生自行联系和选择实习基地,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学习。各学院严格按实习要求安排分散实习,按时进行监督检查,不能放任自流,要求学生及学生家长务必在《保定学院学生自主实习审核表》和《保定学院学生自主实习安全责任书》上签字。
实习时间原则上一般为18周,各学院要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实习的具体实施时间,不得随意调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须提交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师范专业的学生应安排集中实习,已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不再安排实习;非师范专业学生的实习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确定实习方式。
二、加强实习过程全管理,切实提高实习质量
各学院务必做好2025届学生实习的启动工作,规范实习工作流程。
(一)实习前期准备工作
1.组织动员。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工作,实习前应召开实习动员会,组织指导教师和实习学生认真学习《保定学院实习工作管理规定(修订)》(院教字[2013]5号)及《关于加强实习管理及完善过程管理材料的通知》,成立实习领导小组并制定具体的实习工作方案,安排好实习各项工作,进行安全教育,宣布注意事项。
2.各学院在组织实习前要求师生必须明确实习的目的、任务、考核形式、评分细则等,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遴选和沟通工作,严禁“放羊式”及“廉价劳动力”实习,确保实习质量。
按照《关于加强实习管理及完善过程管理材料的通知》,各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要专门组织各专业负责人及教师会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负责人一同进行实习的各类过程档案材料的研讨、设计、制定工作,并于实习结束后按实习组档材料顺序进行组档。
3.撰写和提交实习教学计划、实习教学大纲及考核标准细则。按照每个学院的专业填写,要求一个专业一个计划表。所有材料需院长签字盖章。上述表格参阅《关于加强实习管理及完善过程管理材料的通知》中的资料包,并且认真填写,填写内容要准确详细。
4.撰写和提交实习经费申请。填写《保定学院实习备案表》《保定学院实习预算经费明细表》,经费标准参照《保定学院实习工作管理规定(修订)》(院教字[2013]5号)文件,严格按照附件“保定学院实习经费标准”执行。预算经费明细表需院长签字盖章。
5.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填写《保定学院学生自主实习审核表》和《保定学院自主实习安全责任书》,特别强调要求学生、家长本人签名,填写完整之后报各学院留存备查。
6.合理分配实习指导教师。按照《保定学院实习工作管理规定(修订)》(院教字[2013]5号)文件的要求强化指导教师职责。各师范专业需根据师范专业认证文件要求安排分配校内外指导教师。
(二)实习过程管理工作
1.安全工作。为保证学生实习安全,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冀教高函〔2019〕41 号)文件要求,为实习生购买实习生责任险。各学院对实习学生的起居、交通、饮食等方面加强管理,保证我校实习学生的人身、食品卫生安全,杜绝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实习任务的顺利完成。
2.检查与指导。实习期间,各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应经常保持与指导(带队)教师和实习基地的联系,了解实习学生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对碰到的困难及时给予解决,保证实习顺利进行。领导小组成员要定期到各实习点巡视检查,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协调好实习的有关事宜。对京津冀地区以外的实习学生,各学院要督促指导教师通过电话、网络、视频等形式对学生实习进行检查和指导,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实习期间,教务处将对各学院实习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
3.加强过程监控。建立学院级实习工作过程管理监督机制。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可以统一公布监督电话、值班QQ、邮箱或微信订阅号等,安排专人及时获取学生反馈的问题,留存反馈记录。各学院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对学生进行抽查,并留存抽查记录。
4.督促学生实习期间撰写实习日志,结束后撰写实习总结;教师指导学生期间完成实习指导记录。
(三)实习总结归档工作
1.实习结束时填写实习成绩鉴定表(一式两份),录入学生实习成绩,并在实习结束后一周内以学院为单位完成实习总结报告,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教务处。
2.按照《关于加强实习管理及完善过程管理材料的通知》中的过程材料组档顺序要求进行材料汇总和归档工作。
三、其他事项
以上所需各类表格或文件请查阅附件或已发实习所用资料汇总文件包。
1.各学院务必于2024年1月5日之前将《保定学院实习备案表》《保定学院实习预算经费明细表》《保定学院实习经费报账请示》纸质签字盖章版报送至教务处207室,电子版发至liutiantian@bdu.edu.cn邮箱。
2.各学院于2024年1月5日之前将《保定学院实习教学计划》《保定学院实习教学大纲》及考核标准细则的纸质签字盖章版报送至教务处207室,电子版发送liutiantian@bdu.edu.cn邮箱。如需更改计划,请务必于2024年3月15日之前将更改后纸质签字盖章版再报送教务处207室。
3.各学院于2024年1月5日之前将《实习基地及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liutiantian@bdu.edu.cn邮箱,本表作为教务处回访或检查的依据,请如实填写。各学院留存纸质档案,如有更改,各学院须更新本表。
4.实习过程中教务处将以问卷、电话、实地抽查等形式对各学院实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教务处刘沺沺,电话5972099。
四、实践教学基地教育实习需求
各学院可参考《2024年春季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保定学院各实践教学基地教育实习需求汇总表》制定本学院师范生实习计划安排,实习基地具体对接事宜可联系汇总表里相对应的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