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学院试卷管理工作规范

作者: 时间:2022-06-22 点击数:


院教字[2013]11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保证试卷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依据《保定学院成绩考核管理办法》(院字[2013]1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命题要求

1.命题必须按照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既要注重对学生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分析能力的考查,又要考核能力,试题中应包含至少50%的,考核学生灵活应用所学知识、与实际相结合的综合性题目。

2.凡教学大纲一样,学分相同,教学安排一致的课程所有任课教师要共同参与、统一命题。

3.试题的量和难易程度要以绝大多数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为宜。

4.凡考核课程都要制定命题计划,同时拟订AB两套试卷,并拟出相应的评分标准和阅卷评分标准,要求内容不同,量和难易程度相当,各套试卷试题间重复率不得超过10%

5.根据不同的专业特点,学科特点,试卷的主、客观题比例适度。

6.试卷卷面要求字迹清楚、图表规范。

二、试卷评阅

1.一律使用红色笔评卷记分,采用阿拉伯数字,只记得分,不记扣除分数。

2.每大题的得分,由评卷教师写在大题编号左侧,并填入卷首得分栏内,认真正规地签署评卷人姓名。大题中的小题得分,写在小题编号左侧(评阅填空题时,将每空的得分记在每空的答案处,评阅选择题、判断题时,在错误答案处划”进行标记,评阅论述题、讨论题和计算题时,根据采分点分步计分)。记分书写要准确、工整,每题(含小题)得分仅保留小数点后面一位数。在累计试卷总分时四舍五入,只记整数。

3.首套试卷卷首处评阅教师签全名,其他试卷签姓即可。阅卷教师更正记分时,在原分数上划=”标记,于分数上方书写更正后的得分,教研室主任、阅卷教师同时签名。

4.若发现雷同试卷(包括字迹前后不一致),需经评卷组认真分析裁定,判定后要由判定人、评卷组负责人写明认定结果,并在试卷上分别签字。

5.相同课程,不同任课教师统一命题的试卷采用集体阅卷的方式。

三、试卷分析

认真完整地填写好试卷分析表,依据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按要求科学地做好试卷分析相关内容,分析试题的难易程度,找出学生得失分原因,指出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今后改进教学的意见。要求分析准确,避免千篇一律。

四、试卷装订与存档

1.分课程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装订,避免混装现象。补考和重修学生试卷分别单独装订保存。

2.学生试卷装订顺序:包头纸-命题审核表(A4) 评分标准(A4) -阅卷评分标准(A4)-考场纪要表(A4)-学生成绩单(A4)-试卷分析报告单(A4)-空白试卷A(或B)(8) -学生试卷(8)     

3.补考试卷也按照以上方法装订,重修试卷按照学期装订,装订顺序为:学生成绩单 学生试卷。

4.考查课以试卷形式结课的,同样按以上方法装订,如以论文或调查报告等形式结课,要求使用《保定学院考查课答题纸》,将考查课答题纸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并使用统一封皮装订存档。

5.试卷保管期限为学生毕业后三年。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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