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学院关于开展第三批一流本科课程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4-30 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课程建设水平,总结和推广课程建设经验,充分做好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与申报准备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特针对2022年已立项的一流本科课程进行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立项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

二、检查内容

检查课程负责人立项后的具体工作、课程改革情况、目前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设想等多个方面的内容,总结立项以来课程建设阶段性成果及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评估

三、检查方式

各单位撰写一流本科课程中期检查实施方案并于5月20日前自行组织中期检查工作,中期检查答辩包括陈述和回答评委提问,课程负责人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评委提问不超过3分钟。

四、中期检查程序

(一)课程负责人填写中期汇报材料。

(二)各单位提交一流本科课程中期检查实施方案,内容应包含中期检查时间、中期检查流程、专家组成员以及课程负责人汇总等,教务处将根据实施方案的安排进行抽查。

(三)各单位提交课程中期汇报材料(中期检查表)、一流本科课程中期检查结果,并形成一流本科课程中期检查总结报告,内容应包含中期检查答辩情况、一流本科课程中期检查评分及结果等情况。

五、材料提交

(一)2024年5月13日前提交一流本科课程中期检查实施方案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领导签字、盖章);

(二)2024年5月23日前提交校级一流本科课程中期汇报材料(中期检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课程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三)2024年5月23日前提交一流本科课程中期检查总结报告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领导签字、盖章);

(四)2024年5月24日前各课程负责人在保定学院项目申报与管理平台中完成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阶段、中期检查阶段材料(申报材料+佐证材料的签字盖章扫描版)的上传工作。

所有材料按照时间截点以单位提交!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教务处207室,电子版发送至limengwei@bdu.edu.cn邮箱。

联系人:李萌薇,联系电话:5972033。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3027号   邮编:071000   处长信箱:jwcqa@b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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