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落实教育部“双万计划”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通知》系列文件要求,做强一流本科、建设一流专业、培养一流人才,全面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方式
1.学校计划建设5个校级一流本科专业,拟向应用性较强的非师范专业倾斜。
2.入选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将择优推荐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如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按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公布。
3.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周期为3年,其中第1年为启动建设阶段,第2年为中期建设阶段,第3年为评估验收阶段。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经费标准和管理办法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河北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教学,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专业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三、材料报送
1.各二级学院择1专业进行申报,申报专业填写《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见附件),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将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务处203室;电子版由学院汇总后(命名:XX学院+XX专业申报)发送至邮箱yanlanfang@bdu.edu.cn。
2.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1年10月4日。
附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教务处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