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学院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4版)的指导意见

作者: 时间:2024-06-17 点击数:

 人才培养方案是贯彻学校人才培养理念、确保人才培养规格和教学质量,实施教学管理的纲领性文件。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教育强国规划纲要》、河北省《教育强省建设行动方案》精神,加快推进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教师〔2022〕6号)、《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号)等文件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眼国家战略需求不断提升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我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四年大动,每年微调”的动态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周期性发展的需要,启动2024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为高质量做好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响应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发展战略需求,服务国家和河北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遵循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学生为中心,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为底线,以专业认证理念和标准为指导,坚持产出导向,坚持五育并举,坚持创新发展,主动超前布局、有力应对变局、奋力开拓新局,落实“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人才培养理念,持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构建地方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为引领,切实促进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富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基础扎实、能力突出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人才培养目标

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理论功底扎实,专业实践能力强,具有专业发展潜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根据学校各专业特点,分类设置本科人才培养目标:

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立足保定,面向河北,联动雄安,辐射京津,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优秀教师。

工程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立足保定,面向河北,联动雄安,辐射京津,突出工程类专业特色,服务行业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知识能力结构完善,实践能力强,具有家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其他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立足保定,面向河北,联动雄安,辐射京津,为适应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人才。

三、基本原则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校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是学校办学理念和培养目标执行和落实的根本,是学校组织教学和规范教学秩序的重要依据与重要保障,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将立德树人内化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价值引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相融合,推进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

(二)坚持学生中心

以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合理设置

各学年学分,强化学生自主学习,为学生学习提供保障。

(三)坚持产出导向

加强社会需求调研分析,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师范专业认证标准》《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等国家标准,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与学科专业特色,合理规划培养定位和目标,优化人才培养各环节,科学构建课程体系,杜绝因人设课

(四)坚持“五育”融合

在加强和完善德育和智育的基础上,不断推进体育、美

育和劳动教育的教学改革,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教学体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

(五)坚持通专并重

贯彻落实“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人才培养理念,完善通识课程设置,强化学科交叉,加强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有机融合,全面提升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六)坚持实践贯通

紧密围绕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合理规划实践教学环节,坚持四年教学实践环节不间断,校内与校外实践结合,单项与综合训练结合,教学周内实践与寒暑假假期实践相结合。深化实践教学方法改革,融入创新创业教育。加强校内实践教学资源建设,不断提升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着力培养学生的综合设计能力、探索创新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四、总体思路和要求

(一)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体育、美育及劳动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突出OBE”理念,明确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结合国家战略和行业产业发展、学校办学定位及本专业优势特色,进一步明晰和凝练培养目标。注重社会人才需求、毕业生跟踪调查和用人单位、行业专家等利益相关方反馈,能够反映学生毕业5年后在社会与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色与优势,表述明确清晰,可衡量、可达成。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毕业要求,准确描述学生毕业时应掌握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等,应有效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具体表述应体现可教、可学、可评价、可达成。要明确两对关系: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关系,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并构建科学合理的毕业要求-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毕业要求两个支撑矩阵。

(三)严格遵循标准,优化课程体系

坚持以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为依据,要围绕相关标准要求,结合行业产业发展、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趋势,根据职业岗位群对学生知识和素质能力的要求并参照职业资格标准,对课程进行分析、分解和重组。各专业要认真研究课程设置、课程内容与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之间的关系,课程设置要能够支撑毕业要求达成,课程结构要体现通识教育、学科专业教育与学生职业发展的有机结合,要符合相关认证标准的要求。

(四)凝练课堂思政元素,完善三全育人体系

全面加强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推动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促进思政课程与专业课程紧密融合、同向同行。深入挖掘利用各类课程的思政元素和资源,推进“课程思政”全覆盖,推动保定学院三全育人体系的建立。

(五)强化实践育人功能,推进行业协同育人机制

建立健全贯穿四年培养全过程的不间断的实践教学体系,科学优化各个实践教学环节。不断完善以能力培养为主线,构建分层次、多模块、相互衔接的实践教学体系,保证实践教学学分比重,充分发挥实践教学环节在总体培养目标中的作用。按照教育部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要求,推进科教协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完善与地方政府、中小学的协同育人机制,为创新人才的培养做好谋划和准备。

(六)加强数字赋能,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推动课堂教学改革,打造智慧教学生态圈。大力推进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提升课程教学数字化水平,推动广大教师充分利用好网络化资源平台、信息化教学工具和智慧化教学环境。强化人工智能赋能专业教育,引入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优质课程,全面促进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和创新发展,着力提升师生信息化素养及数字化能力。

五、课程结构与课程设置

(一)课程框架表




课程类别及性质

学分

课程设置

通识教育课程

必修

43

思政类课程,15学分。

体育类课程,4学分。

英语类课程,10学分。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类课程,2学分。

综合素养类课程,12学分

选修

8

可以选择网络平台课程或校内教师开设的课程,课程类别包括创新创业类、人文素养类、社会科学类、艺术与审美类、职业技能类、自然科学类。

全体学生必须选修创新创业类课程2学分。

历史类专业学生必须选修自然科学类课程2学分。

物理类专业学生必须选修人文社科类课程2学分。

教师教育课程

必修

16

师范类专业学生都必须掌握的学习内容。

选修

4

为拓宽学生专业面而开设的课程。应提供不少于1.5倍学分的课程供学生选择。

学科专业课程

基础课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开设。

核心课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开设。

拓展课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开设,同时需包含人工智能类课程。

实践教学课程

基础实践

4

军事技能(2学分)、思政实践(2学分)。

专业实践

3

见习、研习、专业技能训练与考核(3学分)。

综合实践

15

实习(9学分)、毕业论文(设计)(6学分)。

第二课堂

4

不计入总学分

(二)课程体系设置及要求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师范类专业还包含教师教育课程。

1.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旨在加强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贯通和融合,全面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科学素质、身心素质等综合素质。通识教育课程包括通识教育必修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1)通识教育必修课程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分为思政类、英语类、体育类、计算机与人工智能类、综合素养类五个模块。思政理论类模块课程包括《思想道德与法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形势与政策》。英语类模块课程包括《大学英语(一)》《大学英语(二)》《大学英语(三)》《大学英语(四)》。体育类模块课程包括《大学体育(一)》《大学体育(二)》《大学体育(三)》《大学体育(四)》。计算机类模块课程包括《计算机与人工智能》。综合素养类模块课程包括《军事理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艺术教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创新创业基础》《劳动教育理论与实践》《实用写作》《自然科学基础》。思政类模块课程除该模块课程所要求的学时学分外,还设有思政实践性环节。

2)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包含创新创业、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人文素养、艺术与审美、职业技能类六个模块,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要求本科专业学生必须修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8学分,其中全体学生均需修满创新创业模块课程2学分;历史类专业限定选修自然科学模块课程2学分;物理类专业限定选修人文素养、社会科学模块课程2学分。其他学分可根据学生兴趣自选课程。

2.教师教育课程

所有师范类专业均需按要求设置教师教育课程。

1)教师教育必修课程

包括《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普通话与教师语言》《教师书写技能》等课程,学分为12-16,其中含专业教师教育特色课程。

2)教师教育选修课程

开课学期为2-5学期,至少选修4学分,64学时。可根据需要选用优质的网络课程资源,也可依据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模板中列出的课程进行选择。

3.学科专业课程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划分基础课、核心课、拓展课(需包含人工智能类课程)。

4.实践教学课程

包括基础实践、专业实践、综合实践。其中基础实践包括军事技能2学分、思政实践2学分;专业实践包括见习、研习、专业技能训练与考核,共6周3学分(师范类专业集中教育见习2周、教育研习1周、校内教学技能练习2周、教师综合技能考核1周;工程类、其他类专业集中校外见习及校内项目训练5周、校内综合技能考核1周);综合实践包括实习18周9学分、毕业论文(设计)6学分。

所有专业劳动实践1周,其中师范类专业安排在第1学期,工程类、其他类专业安排在第2学期,在通识必修课《劳动教育理论与实践》体现。

所有专业在寒暑假进行有计划自主实践,其中师范类专业进行教育自主实践6次,工程类、其他类专业自主实践6次。

(三)学制与学时学分要求

1.学制要求

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允许学生在三至六年内完成学业。

2.学分学时要求

1)第一课堂总学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设定,如标准中无专业名称,建议为150~160学分,第二课堂4学分。各学院应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专业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结合国家质量标准,坚持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高效发展,科学确定培养方案的总学分。

2)根据《师范专业认证标准》,各中学师范类专业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50%,教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18周;小学教育专业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35%,教师教育课程不低于32学分,教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18周;学前教育专业支撑幼儿园各领域教育的相关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20%,教师教育课程不低于64学分,教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18周。

3)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实践育人的要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人文社科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毕业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毕业总学分(学时)的25%。鼓励单独开设实验课,原则上实验学时达到16个学时的要单独开课。

3.学分学时计算办法

1)学分计算最小单位为0.5;

2)课程最大学分原则上不超过6学分(实习实践类课程除外);

3)理论课程16学时,计1学分;

4)实验课程、技术(法)等实践课程32学时,计1学分。

六、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相比本版培养方案突出四个坚持

(一)坚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全面开足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实践课课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纳入师范类专业必修课程。

(二)坚持落实党的新时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

要求全域课程贯彻课程思政;将《艺术教育》课程纳入全校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将《劳动教育理论与实践》作为一门课程纳入到全校通识教育必修课程。

(三)坚持突出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

将人工智能课程纳入全校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师范类专业选修课程增设《人工智能教育应用》;各专业的选修课模块增加与专业相关的人工智能课程。

(四)坚持实践教学的全程贯通

把教学周的实践与寒暑假的实践有机结合;校内实践训练与校外实践学习有机结合;见习、研习与实习有机结合;集中教学实践与有计划自主实践结合;实现从第一学期到第八学期全程贯通的实践教学体系。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人才培养方案的严肃性与科学性,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修订工作,成立二级学院书记、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各专业把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各专业成立由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代表、企业/行业专家组成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负责培养方案的具体修订工作。

(二)加强调研论证

各专业要开展全面、深入、广泛调研,包括针对本校教师、教学管理者及学生的内部调研,针对用人单位、校友、行业协会、主管部门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外部调研。并依据调研结果形成调研报告。

根据调研结果,同时契合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结合专业特色及优势,考虑行业、职业和岗位新需求,明确专业培养目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提出专业毕业要求,设置合理的课程体系,并明确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的对应关系、课程目标与教学内容的对应关系等。

(三)加强审核把关

1.本次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实行执笔人、审核人署名制,执笔人原则上为专业带头人,审核人为二级学院书记和院长。

2.培养方案需通过校内外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评审论证,形成包含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毕业要求、课程体系、教学计划等基本内容及支撑矩阵合理性评价的培养方案论证报告。

3.培养方案提交二级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连同培养方案论证报告报教务处。

(四)严格审批执行

1.教务处对各专业提交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初步审核,组织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发布执行。

2.按照培养方案组织教学活动,进行教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动。若确需调整,须由专业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说明调整的内容和理由,经二级学院组织论证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后进行调整。

3.培养方案原则上每四年修订一次。新增设专业按照本指导意见当年制定并发布执行。若遇教育政策调整或重大教育教学改革,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修订。

八、本指导意见自2024级学生培养开始执行。

九、本指导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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