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5-09 点击数:

关于进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教务处着手拟定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安排,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各专业于524日前登录教务系统录入下学期的教学执行计划,531日前教务处完成对各二级学院教学执行计划中通识必修课的审核(各年级、专业需开设的通识必修课参见附表1)。

各专业要严格依照培养方案录入教学计划,培养方案如需变更,请在524日前填写《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附表2),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做出调整。

    非专任教师兼课的,请填写《保定学院非专任教师兼课申请审批表》(附表3),524日前完成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2.  61日—614日,各专业完成所有教学计划的任务落实工作,67日前完成通识必修课教学任务的落实。

3.  68日—621日,教务处完成通识必修课排课工作,622日—至75日,各专业完成专业课排课工作。音乐、体育、美术等技能课及实验课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业课排课工作。

4. 各二级学院、公共课教学部排课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保定学院教学任务安排与排课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课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5. 课表排好后,请各二级学院(部)将课表打印一份,通识必修课按照课程打印、专业课按照班级打印,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后上交教务处存档。

 

 

 

教务处

20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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