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教学质量考核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4-21 点击数: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教学质量考核及备案工作的通知》(冀教人[2016]39号)和《保定学院关于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调动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改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为教师职称评聘提供基本依据,特开展2019年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确定参加考核教师名单(421日—430日)

424日下午下班前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将2019年(自然年)的任课教师名单电子版提交教务处。经教务处与二级学院、教学部核对后,确定参加考核教师名单,430日把最终参加考核教师名单纸质版(见附件1,二级学院院长、教学部主任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报教务处207办公室,同时将最终参加考核的教师名单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办公系统邮箱。

说明:外聘教师不参加考核;考核期内未承担专业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参加考核;非专任教师、行政兼课人员在任课二级学院、教学部参加考核,如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学院、教学部承担教学任务的,由教师本人自选一个二级学院、教学部进行考核,不得重复考核;教师在本单位无教学任务,在别单位承担教学任务的,由任课二级学院、教学部进行考核;出现人事调动的任课教师,在当年(2019年)调入部门参加考核。

二、教学质量考核赋分阶段(56日—529日)

根据《保定学院关于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见附件2),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做好二级学院、教学部评价、同行评价(评分标准见附件3)和学生测评的打分工作。529日前,发展规划与质量监控中心将督导评教分数(无督导评教分数的教师请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部自行督导并打分)、教务处、科研处转型办将教学管理部门评价分数及根据参加考核教师人数按15%比例确定的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教学质量优秀名额,同时反馈给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三、确定结果并公示阶段(61日—614日)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完成教学质量考核的核分工作后,按名额要求确定教学质量优秀的教师名单,二级学院、教学部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67日前填写《教学质量考核优秀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申请认定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的教师,请在此时以二级学院、教学部为单位提交材料(认定依据的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支撑材料必须加盖二级学院、教学部公章,否则无效),并在附件中标注出来,报送至教务处(纸质版需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获得保定学院产教融合课程大赛暨第五届教学优秀奖的,视为教学质量考核优秀”,保定学院产教融合课程大赛及第五届教学优秀奖获奖教师如需认定为教学质量考核优秀,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本次大赛获奖教师认定为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的,本项奖励职称评审时可加分,计入参加考核教师数,占本单位核定优秀名额。

根据各二级学院、教学部上报名单,教务处逐一核查后将初步拟定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的教师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学校正式发文公布。

附件12019年参加考核教师清单

附件2:《保定学院关于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3:教学质量考核二级学院、教学部评价与同行评价评分标准

附件4:教学质量考核优秀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联系电话: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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