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三届河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冀教高函〔2017〕15号),进一步激发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经研究,决定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务处、团委共同主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主管院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团委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团委,负责赛事的组织协调与实施等工作。
大赛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由组委会邀请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校内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系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六、比赛赛制
大赛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赛程安排如下:
1、组织与发动阶段(5月9日至5月10日)
各系开展大赛的宣传发动工作,成立系“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并将组委会及其联络员名单加盖各系公章于5月11日前上报院团委。
2、立项、实施阶段(5月11日至5月31日)
各系积极发动本系师生充分利用教师科研条件,结合本专业特点和相关热点问题确立申报项目,指导学生自主选择项目和指导教师,鼓励学生跨专业跨系别选题,并做好项目的指导、实施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报送竞赛相关材料,报送项目分配情况见附件。
3、复赛阶段(6月1日至6月13日)
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对作品进行初步审定,确定进入决赛作品的名单,并对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4、决赛阶段(6月14日至6月24日)
进入决赛的参赛人员按照评委会意见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委会拟于6月14日进行终审答辩,参赛选手按照大赛文件规定上交作品(电子版),评委会将对作品和答辩情况进行评审,确定最后获奖等次。
七、奖项设置
大赛根据项目质量、项目报名总量及大赛的组织情况,设一、二、三等奖,另设优秀组织奖8个(申报结束后进行发放),优秀指导教师奖15名,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创业奖、最具人气奖各一个。
学院将从上述获奖团队中按照5%比例推荐参加省赛,获得省级、校级奖励的项目指导教师在职称评聘中将参照《保定学院职称评审教学情况量化标准》给予相应的赋分认定。
八、有关要求
各系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九、大赛联系方式
1.教务处:梁丽红 联系电话:5972099
2.团 委:钮隆旭 联系电话:5972056
3.大赛QQ群:582573006
附件:1.“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系申报限额
2.“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教务处 团委
2017年5月9日
附件1: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各系申报限额
系 别
| 申报类型及数量
| 申报项目总数
(不少于)
|
中文系
| 1.文化创意服务类不少于5项
2.公共服务类不少于5项
| 15
|
历史系
| 文化创意服务类不少于8项
| 15
|
外语系
| 1.文化创意服务类不少于5项
2.公共服务类不少于5项
| 15
|
政法系
| 1.信息技术服务类不少于3项
2.商务服务类不少于5项
3.公共服务类不少于3项
| 15
|
管理系
| 1.商务服务类不少于5项
2.公共服务类不少于5项
| 15
|
数学与计算机系
| 1.信息技术服务类不少于5项
2.商务服务类不少于5项
| 15
|
资源与环境系
| 1.文化创意服务类不少于5项
2.公共服务类不少于5项
| 15
|
生化系
| 1.现代农业不少于5项
2.制造业不少于5项
| 15
|
信息技术系
| 1.信息技术服务类不少于5项
2.文化创意服务类不少于5项
| 15
|
物理与电子工程系
| 1.制造业不少于5项
2.信息技术服务类不少于5项
| 15
|
教育系
| 1.文化创意服务类不少于5项
2.公共服务类不少于5项
| 15
|
音乐系
| 1.文化创意服务类不少于5项
2.公共服务类不少于5项
| 15
|
美术系
| 1.文化创意服务类不少于5项
2.公共服务类不少于5项
| 15
|
体育系
| 1.文化创意服务类不少于5项
2.公共服务类不少于5项
| 15
|
附件2: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一、创意组项目评审要点
评审要点
| 评审内容
| 分值
|
创新性
| 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不鼓励模仿。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鼓励项目与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
| 40
|
团队情况
| 考察管理团队各成员的教育和工作背景、价值观念、擅长领域,成员的分工和业务互补情况;公司的组织构架、人员配置安排是否科学;创业顾问,主要投资人和持股情况;战略合作企业及其与本项目的关系,团队是否具有实现这种突破的具体方案和可能的资源基础。
| 30
|
商业性
| 在商业模式方面,强调设计的完整性与可行性,完整地描述商业模式,评测其盈利能力推导过程的合理性。在机会识别与利用、竞争与合作、技术基础、产品或服务设计、资金及人员需求、现行法律法规限制等方面具有可行性。在调查研究方面,考察行业调查研究程度,项目市场、技术等调查工作是否形成一手资料,不鼓励文献调查,强调田野调查和实际操作检验。
| 25
|
带动就业前景
| 综合考察项目发展战略和规模扩张策略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预判项目可能带动社会就业的能力。
| 5
|
二、初创组、成长组项目评审要点
评审要点
| 评审内容
| 分值
|
商业性
| 在经营绩效方面,重点考察项目存续时间、项目的营业收入、税收上缴、持续盈利能力、市场份额等情况;以及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带来良性的业务利润、总资产收益、净资产收益、销售收入增长、投资与产出比等情况。在成长性方面,重点考察项目目标市场容量大小及可扩展性以及该项目是否有合适的计划和可能性(包括人力资源、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其未来5年的高速成长。在商业模式方面,强调项目设计的完整性与可行性,并给出完整的商业模式描述,以及在机会识别与利用、竞争与合作、技术基础、产品或服务设计、资金及人员需求、现行法律法规限制等方面需具有可行性。在融资方面,强调融资需求及资金使用规划。
| 40
|
团队情况
| 主要考察管理团队各成员有关的教育和工作背景、价值观念、擅长领域,成员的分工和业务互补情况;公司的组织构架、人员配置以及领导层成员;创业顾问,主要投资人和持股情况;战略合作企业及其与本项目的关系。
| 30
|
创新性
| 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不鼓励模仿。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鼓励项目与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
| 20
|
带动就业情况
| 考察项目增加社会就业份额,发展战略和扩张的策略合理性,上下产业链的密切程度和带动效率、其他社会效益。
| 10
|
三、就业型创业项目评审要点
评审要点
| 得分形式
| 评审内容
| 分值
|
项目团队
| 加总得分
| 团队成员互补与协调性
| 20
|
组织结构设置合理性
|
股权结构设置合理性
|
商业性
| 加总得分
| 生存性和盈利能力
| 20
|
可行性和完整性
|
可复制性
|
创新性
| 单项得分(满足任一单项得满分)
| 岗位创新
| 20
|
技能创新
|
技术创新
|
产业协同创新
|
模式创新
|
带动就业
| 加总得分
| 与当地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促进区域社会经济转型升级
| 40
|
带动就业人数
|
四、评分标准评分标准:优秀:100-85分,良好:85-70分,一般:70-55分,差: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