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推动专业建设和发展,建立健全师范专业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师〔2017〕13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师〔2018〕19号),学校决定全面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2021年4月1日前需完成:
(1)汉语言文学、体育教育、音乐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美术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完成《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
(2)物理学专业按照认证标准完成自评报告、支撑材料清单及支撑材料。
2021年5月1日前需完成:
(1)汉语言文学、体育教育、音乐学等9个专业按照认证标准对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师资队伍、支持条件、质量保障、学生发展等8个方面进行梳理总结,完成自评报告初稿及支撑材料清单,并按照支撑材料清单准备相关材料。
(2)物理学专业聘请校内外专家审核自评报告,按照认证标准进一步修订完善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
2021年6月20日前需完成:
(1)汉语言文学、体育教育、音乐学等9个专业请师范专业认证专家审读自评报告,根据专家意见完善自评报告、支撑材料,优化设计课程体系。
(2)各申请认证专业组织开展师范专业认证培训、考察学习、调研等活动。
(3)物理学专业依据认证标准继续完善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等,重点提升教师教学水平。
2021年9月1日前需完成:
(1)各相关学院对专任教师、学生开展专题培训,加强对认证文件资料的学习与深入体会,增强认证意识,提高迎接认证工作能力。
(2)物理学专业做好专家进校考查方案。
2021年9月15日前需完成:
(1)各申请认证专业进一步修改完善自评报告,凝练专业特色优势,对照认证标准和材料清单,汇总完善支撑材料和专家案头材料,并做好专家进校考查方案。
(2)物理学专业聘请若干校内外专家,开展校内模拟认证。专家组通过专业自评答辩、资料查阅、实地考查、听课看课、师生访谈等,形成认证结论和整改意见,根据专家意见与建议,再次整改。
(3)各申请认证专业加强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做好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访谈、培育工作。
二、主要任务
1.成立工作小组
各相关学院成立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未来本院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与具体事务。全面安排部署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
2.学习认证材料
各申请认证专业组织学习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河北省教育厅印发《河北省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专业认证标准等文件精神。
3.自建自评
(1)各申请认证专业在《保定学院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对照教育部公布的第二级认证标准,以“五个度”为主线,进一步明确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优化课程体系,加强条件建设,完善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体系。
(2)各申请认证专业按照教育部二级认证标准,重点自查专业的毕业要求和分解指标点是否合理,课程体系对指标点的支撑是否合理,课程大纲能否反映对毕业要求的培养和考核,各环节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是否能够支撑各项能力的培养,学生考试、考核是否真的反映了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
4.阶段整改
各相关学院组织模拟认证,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自评报告、材料清单,专家案头材料等,为师范专业认证专家正式进校做足准备。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须高度重视师范类专业的认证工作,把师范专业认证作为加强专业内涵建设的重要机遇,真正做到全员参与,全面提升。
2.认真研读认证标准及相关材料,在充分理解认证理念与内涵的基础上,对照认证标准,系统梳理人才培养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改进举措。
3.加强宣传动员。通过培训讲座等多种方式,帮助全体教师深刻理解认证念理念和标准,做到入脑、入心,并自觉在教学实践中践行,优化教学过程,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4.各学院严格按照进度安排完成并提交相关材料:
(1)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学校信息暂不填写)、物理学专业自评报告、支撑材料清单及支撑材料,最晚4月1日前将电子版发到774887135@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交到教务处203办公室。
(2)汉语言文学、体育教育、音乐学等9个专业自评报告初稿及支撑材料清单,最晚5月1日前将电子版发到774887135@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交到教务处203办公室。
教务处
2021年3月9日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
2.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
3.师范类专业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