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保定学院一流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了解一流专业建设进展情况,明确下一步建设任务和建设工作重点,更好地推进我校一流专业建设工作,促进各专业建设相互借鉴交流学习,经研究,决定开展省级、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0个、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7个,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专业建设的计划与任务
2.专业建设的任务落实及执行情况
3.专业建设的初步成效
4.专业建设的问题与不足
5.专业建设下一步计划与安排
三、检查程序及有关要求
具体检查工作分学院自查、学校检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
(一)学院自查
1.时间安排:5月7日-6月1日。
2.各一流专业建设点对照专业建设计划与任务进行认真总结,填写《保定学院一流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整理汇总专业建设阶段性成果的支撑证明材料。
3.各一流专业建设点于2021年6月1日前将纸质版中期检查表 (一式五份)及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203,电子文档发送至774887135@qq.com。
(二)学校检查
1.时间安排:6月2日-6月12日。
2.学校检查采取现场汇报的方式,组织召开一流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汇报会,各专业汇报一流专业建设情况(二级学院院长汇报、专业负责人等参加,主要汇报专业建设情况,汇报时间10分钟);教务处组织专家,结合各专业中期检查材料,针对专业建设中的问题与各负责人互动交流,提出意见和建议。(汇报会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整改提高
1.时间安排:6月13日-6月30日。
2.各一流专业建设点所在学院根据专家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推进方案。
3.各一流专业建设点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纸质版整改推进方案(领导签字盖章,一式两份)报送教务处203,电子文档发送至774887135@qq.com。
四、具体要求
(一)一流专业建设点所在学院要切实做好专业建设组织工作,为专业接受中期检查提供各方面准备。
(二)各一流专业建设点必须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理清建设内容,发现建设不足,确保专业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三)此次检查的目的是对我校一流专业建设点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各一流专业建设点提交的材料及填报的数据务必实事求是,准确反映专业建设进展的真实情况。
五、项目建设绩效与考核
学校根据检查情况对各专业建设点进行综合评估,按专业考核情况确定下一年度经费资助额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兰芳
电 话:5972093
邮 箱:774887135@qq.com
附件:
1.省级、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名单
2.保定学院一流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表
3.保定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评价指标体系
教务处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