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一流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5-06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保定学院一流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了解一流专业建设进展情况,明确下一步建设任务和建设工作重点,更好地推进我校一流专业建设工作,促进各专业建设相互借鉴交流学习,经研究,决定开展省级、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0个、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7个,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专业建设的计划与任务

2.专业建设的任务落实及执行情况

3.专业建设的初步成效

4.专业建设的问题与不足

5.专业建设下一步计划与安排

三、检查程序及有关要求

具体检查工作分学院自查、学校检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

(一)学院自查

1.时间安排:57-61日。

2.各一流专业建设对照专业建设计划与任务进行认真总结,填写《保定学院一流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整理汇总专业建设阶段性成果的支撑证明材料。

3.各一流专业建设202161日前将纸质版中期检查表 (一式份)及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203,电子文档发送至774887135@qq.com。

(二)学校检查

1.时间安排:62-612日。

2.学校检查采取现场汇报的方式,组织召开一流专业建设中期检查汇报会,各专业汇报一流专业建设情况(二级学院院长汇报、专业负责人等参加,主要汇报专业建设情况,汇报时间10分钟);教务处组织专家,结合各专业中期检查材料,针对专业建设中的问题与各负责人互动交流,提出意见和建议。(汇报会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整改提高

1.时间安排:613-630日。

2.各一流专业建设所在学院根据专家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推进方案。

3.各一流专业建设点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纸质版整改推进方案(领导签字盖章,一式两份)报送教务处203,电子文档发送至774887135@qq.com。

四、具体要求

(一)一流专业建设点所在学院要切实做好专业建设组织工作,为专业接受中期检查提供各方面准备。

(二)各一流专业建设必须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理清建设内容,发现建设不足,确保专业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三)此次检查的目的是对我校一流专业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各一流专业建设点提交的材料及填报的数据务必实事求是,准确反映专业建设进展的真实情况。

五、项目建设绩效与考核

学校根据检查情况对各专业建设进行综合评估,按专业考核情况确定下一年度经费资助额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兰芳

  话:5972093

 箱:774887135@qq.com

 

附件:

1.省级、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名单

2.保定学院一流专业建设中期检查表

3.保定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评价指标体系

 

教务处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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