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 资格改革实施方案》 (教师函〔2020〕5 号) 、《关于推进师范生 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 (教师函〔2022〕1 号) 等 文件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结合保定学院实际, 制定《保定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师范专业建设,整合各类相关的优质教育资
源,把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融入日常教学、学业考 试和相关培训,提高师范专业育人质量,建立适合保定学院的师范 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提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水平,促进师 范生高质量就业,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基础教育师资。
二、领导机构
成立保定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以 下简称“领导小组”) ,负责我校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各项 工作,牵头部门为教务处。
组 长:韩会玲
副组长:王国英
成 员:郝学武、赵晓兵、赵艳平、程宇、张广天、崔福林、 付贺梅、管潇津、张莉萍、葛旭升、刘凤田、王全乐、张红玉、高 峰松、金星、王树林、刘仲鹏
各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专业负责人、 骨干教师、辅导员为成员的院级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相关专业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具体
工作。
三、方案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专业为保定学院现有师范专业,即汉语言文学、数 学与应用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地理科学、物理学、历史学、 人文教育、科学教育、教育技术学、应用心理学、小学教育、学前 教育、特殊教育、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等。我校每年参加师 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专业,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具体通知确 定。
本方案自 2022 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开始实施。(《保定学院 2022 年参加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专业目录》见附件 3)
四、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
学校出台《保定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师范生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面试) 。
培养过程性考核包括:师范生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教师 教育课程学业成绩、累计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 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等。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 国 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以及 学生申请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 由保定学院师 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命题组统一命题,命题组成员包括校内师范 教育有关专家、教师、教研所或中小学、幼儿园等有关专家、教师 等。面试实施办法见《保定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
五、免试认定工作流程
(一) 学生申请
具备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条件专业的应届毕业生于毕业前一个学期自愿提出申请免试认定教师资格。 申请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要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不一致者, 申请不 予通过。经二级学院初审,名单上报教务处,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后,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培养过程性考核、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
学生也可按照国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要求, 自行 参加国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无论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还是自愿申 请免试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一个自然年内只可申请认定 一次教师资格。
(二) 培养过程性考核
培养过程性考核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教务处牵头,二级学院 负责收集、整理和保存相关支撑材料 (所需支撑材料见《保定学院 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 、并对学生做出成绩评定。
(三)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面试) 由领导小组决定具体 测试方案,教务处牵头,二级学院参与组织,全校各师范专业在毕 业学年统一进行。笔试时间及阅卷全校统一进行;面试时间各学院 在规定的时间段分别进行。
培养过程性考核成绩及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笔试、面试成绩由 各二级学院汇总后统一上报教务处。
(对于已经参加了国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 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未参加或未通过面试的学生,如 其参加笔试的任教学段和任教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视作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学生需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供所 有笔试科目的成绩合格证明,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 能力测试的笔试,但仍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的面试。)
(四) 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经参加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及培养过程性考核 成绩合格的应届师范毕业生, 由学校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可取得由校长签发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师范生 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师范生在同一所高等学校、 同一学历层次学习期间,仅可获取 一本《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 3 年,在 有效期内,该证书只可使用一次,用于申请免试认定相应的教师资 格。
(五) 认定教师资格
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师范生,根据学校每年的 免试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安排,凭身份证明、学历证 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 检合格证明等材料, 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可 以电子核查的无需提供纸质原件。
五、本方案将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 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文件通知,根据学校实际适时调整。未尽事 宜,由保定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教务处
2022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