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8—2019秋季学期实习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9-03 点击数:

各学院:

2018—2019秋季学期学生实习工作即将启动。根据人才培养方案,部分专业安排了实习工作。本学期安排学生实习的学院务必做好实习工作,要求实习计划详细、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安保措施齐全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实习形式,遵守实习要求

实习采取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实习是以专业班级集中组织到实习单位实习,指导教师跟班进行指导。分散实习由学生自行联系和选择实习基地,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学习。各学院严格按实习要求安排分散实习,按时进行监督检查,不能放任自流,要求学生及学生家长务必在《保定学院学生自主实习审核表》和《保定学院学生自主实习安全责任书》上签字。本科专业的集中实习要达到70%以上。实习时间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

二、加强实习管理,切实提高实习质量

各学院务必在学生实习之前提交实习教学计划到教务处备案。

1.撰写和提交实习教学计划。填写《保定学院实习教学计划》(见附件),按照每个学院的专业填写,要求一个专业一个计划表。实习计划表需院长签字盖章。填写内容要准确详细。

2.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填写《保定学院学生自主实习审核表》和《保定学院自主实习安全责任书》,填写完整之后报各学院留存,教务处将适时抽查。

3.合理分配实习指导教师。按照《保定学院实习工作管理规定(修订)》(院教字[2013]5号)文件的要求强化指导教师职责。

5.各学院根据实习计划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布置实习任务和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宣布注意事项。

三、加强过程监控,保证实习顺利开展

1.学生实习期间撰写实习日志,结束后撰写实习总结;教师指导学生期间完成实习指导记录。

2.实习结束时填写实习成绩鉴定表(一式两份),学生实习成绩存档,并在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实习总结报告(以学院为单位),上报教务处。

3.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实习过程管理,保证实习安全,科学合理安排实习内容,提高实习效果。本学期安排实习的学院于2018年9月11日之前将《保定学院实习教学计划》电子版发送教务处办公邮箱,将纸质版报送教务处207室,纸质版签字盖章。

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史剑锋,电话5972099。

教务处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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