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征题、选题、开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1-10 点击数:

各系、部:

根据“保定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于本学第十周进入征题、审题、选题、开题阶段,现对本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系、部务必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的征题、审题工作,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审核流程,论文选题应符合以下要求:

1、保证论文选题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生产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能体现专业综合训练的要求;

2、有50%以上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3、保证“一人一题”,对于确需两人或多人合作完成的较大的题目,要保证每一名学生有相对独立的题目和内容,且要分工明确,独立完成各自的任务,避免相互抄袭;

二、本科论文(设计)选题阶段,在充分尊重学生选择的基础上,系部做好协调工作,每位指导教师指导人数不得超过10人。严格指导教师遴选制度,指导教师必须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及以上职称,已取得硕士学位但职称为助教的青年教师,需在具有高级职称经验丰富的教师带领下,共同完成论文指导工作。

三、各系、部认真组织好学生的开题工作。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完成《保定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系部组织开题审查小组对论文(设计)的选题充分论证,论证通过方可开题,如选题未通过,需重新开题。最终形成《保定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一览表》、《保定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一览表》,并于2015年1月2日(第十八周周末)前电子版发教务处办公邮箱。

四、时间安排:

各专业可根据专业情况对时间安排进行微调,但必须保证19周前完成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的各项工作。

时间

工作内容

第10周——第12周

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征题工作

第13周——第16周

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审题工作

第17到——第18周

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及开题工作

教务处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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