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院关于开展第四届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1-23 点击数:

各系(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转型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教学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进行保定学院第四届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教学优秀奖评选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第四届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连利

副组长:宋书通、高颖

成员由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发展规划与质量监控中心相关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师德高尚,近三年来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2.在我校连续三年承担教学任务,年均为本专科学生独立完整地讲授一门课程(不少于32学时)的专任教师;

3.积极参加教学改革,钻研教学业务,教学水平高,教学业绩突出;

4.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工作规范,近三年来没有教学事故;

5.积极主动推进学院转型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评选程序

1.申请和推荐

以教研室为单位,由本人申请或所在教研室推荐,填写《教学优秀奖申报表》(见附件1);教研室经综合评议、签署推荐意见后,于11月25日前向系部提出推荐人选。

2.系部初评

根据学院的统一部署,各系部负责教学优秀奖的初评工作,按照本年度教学优秀奖推荐名额(见附件2)确定人选。初评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各系部可根据学院确定的评选项目进行评选,也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评选标准。

各系部于11月30日前将下述材料提交教务处207室:

(1)参评教师的《教学优秀奖申报表》一份,系部《教学优秀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教务处办公邮箱)。

(2)参评教师所任课程两节课的教学设计(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同时提交部分教案及其他授课资料,如课件、微课视频、网络课程截图等。

(3)参评教师近三年的教学成果,含公开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著作、教材、调研报告的原件,教学研究项目相关佐证材料、教学成果奖及其他教学专项奖(仅指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学院举办的教学类比赛获奖)的原件及复印件。

3.学院评审

学院评审包括学生评教、教学设计、教学成果、随堂听课四个环节。

(1)学生评教。依据参评教师最近一学年学生网络评教数据进行打分,本部分分值占比为10%。

(2)教学设计。由专家评委对参评教师的教学设计及其他教学资料进行评比打分,分值占比为20%。

(3)教学成果。对参评教师的教学成果打分,分值占比为30%。

(4)随堂听课。12月5日至12月9日由专家评委对参评教师进行随堂听课并打分,听课时间为45分钟,分值占比为40%。

以上工作在12月10日前结束。

各参评教师总分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院长办公会通过后,对比赛结果予以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颁发获奖证书。

四、奖项设置

本次教学优秀奖评选分为35岁以上(1981年11月1日之前出生)和35岁(含35岁)以下两个组别。根据总成绩排名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6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4名。

五、其他说明

1.参评教师要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特别是以培养学生的职业应用能力为核心确定教学设计、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体现课堂教学与职业能力培养相融合;

2.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可通过听课、说课、评课等多种形式进行;

3.评委在评选过程中要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切实将我院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深受学生欢迎的教师评选出来;

4.本次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16年11月23日

附件1:保定学院第四届教学优秀奖申报表

附件2:保定学院第四届教学优秀奖评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3:保定学院第四届教学优秀奖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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