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
学院近期将组织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结项验收的项目必须符合的条件
1.按研究计划完成了研究任务,取得了相应的研究成果。
2.成果确属项目组所有,没有异议和纠纷。
3.完成项目研究报告,或公开发表相关教学研究论文至少一篇。调研报告、人才培养方案调整改革建议、系列课程方案与教材编写方案类成果应在3000字以上,并有拟采用单位出具的书面意见。
二、项目验收的标准和内容
1.项目实施是否达到了项目申报书中有关成果的设计要求。
2.项目研究成果中提出的理论、观点、方法和建议、对策等是否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
3.项目研究成果所依据和使用的资料与数据是否准确、完整。
4.项目研究所运用的方法及手段是否具有可靠性和先进性。
5.项目研究成果有何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学术价值,达到何种水平,已有或预期综合效益如何。
6.项目研究尚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该领域上有什么问题值得深入研究,今后努力方向。
三、项目负责人需提交的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需提交的材料
1.结项鉴定表一式三份
2.立项协议书复印件一份
3.项目申报书复印件一份
4.成果
①调研报告、人才培养方案调整改革建议、系列课程方案与教材编写方案类成果需提供成果复印件一份,拟采用单位出具的书面意见复印件一份。
②论文类成果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封面、论文所在目录页、论文全文、封底)。
③软件类成果应提供光盘及操作手册一份,并能正常运行。
4.专家函审表一套(五份函审表):需五位专家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要求:专家组成员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研究,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员中必须有至少一名校外专家,专家组长必须具备正高级职称;专家组意见需组长签字。
(二)相关要求
1.装订顺序
封面、结项材料清单、结项鉴定表一份、项目申报书复印件一份、立项协议书复印件一份、成果复印件(或操作手册等)一份,如有单位出具的书面意见,则附在成果复印件后、专家函审表(五份函审表)一套。左侧两钉装订。装订成册的材料不再发回。
其余材料无需装订(审核无误后发回)。
2.截止日期
结项材料请在2016年5月6日前报教务处209,纸质版需在结项材料封面、结项鉴定表、专家验收函审表“所在单位”栏加盖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公章,电子版请以系部为单位发送至教务处办公邮箱。
四、相关表格请见办公系统附件
教务处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