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保定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将于第十周进入征题、审题、选题、开题阶段,现对本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工作计划。
各系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并于11月13日前将本届毕业论文工作计划纸质版(签字盖章)报教务处209办公室、电子版发教务处办公邮箱,电话:2099。
二、严格工作流程,切实提高论文选题质量。
各系务必做好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的征题、审题工作,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审核流程。论文选题应符合以下要求:
1、保证论文选题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适中、工作量适当。
2、各专业至少50%以上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3、保证“一人一题”,同时避免与往届论文题目雷同,对于确需两人或多人合作完成的较大的题目,要保证每一名学生有相对独立的题目和内容,且要分工明确,独立完成各自的任务,避免相互抄袭。
4、选题应紧密围绕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基础理论性选题力避过大、过空,实践性选题避免过小、过浅;选题来源尽量结合指导教师科研课题,减少自拟题目的比例;论文选题表述规范,措辞严谨,切实提高选题质量。
5、适应学校转型发展,各专业可结合专业特点,以班级、专业方向、项目组为试点,采取多种形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如:毕业汇报演出、作品展示、社会调查报告等,体现综合训练水平。如采取其他形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各系须在征题结束将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6、加强论文指导,合理安排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指导人数不得超过10人,严格指导教师遴选制度,指导教师必须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及以上职称,已取得硕士学位但职称为助教的青年教师,需在具有高级职称经验丰富的教师带领下,共同完成论文指导工作。
三、严把开题关,切实做好开题工作。
各系认真组织好学生的开题工作。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完成《保定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系部组织开题审查小组对论文(设计)的选题充分论证,论证通过方可开题,如选题未通过,需重新开题。最终形成《保定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一览表》、《保定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一览表》,并于2016年1月8日(第十八周周末)前电子版发教务处办公邮箱。
四、时间安排:
各专业可根据专业情况对时间安排进行微调,但必须保证19周前完成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的各项工作。
时间
| 工作内容
|
第10周之前(11.13)
| 按系提交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
第10周——第12周(11.9—11.29)
| 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征题工作
|
第13周——第15周(11.30—12.20)
| 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审题工作
|
第16到——第18周(12.21-2016.1.10)
| 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及开题工作
|
教务处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