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研室活动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9-06 点击数:

各系、部:

根据《保定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相关规定,教研室应在每学期初制定本学期的活动计划,报系(部)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各教研室还应对上学期活动进行总结。现阶段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各教研室认真填写本学期《教研室活动计划》(附表2),交系(部)审核,纸质版盖章后报教务处,电子版发办公系统教务处邮箱。

2、原则上每周一次教研活动,整个学期不少于15次,实习实训教研室教研活动不少于5次。教研室活动计划一旦制定,不得随意更改调整,并对每次教研室活动做好记录,认真填写附表3。

3、各教研室对上学期的教研活动认真总结,填写附表4,由系(部)统一发送至教务处办公邮箱。

4、每学期末,各教研室对本学期的教研室活动相关材料按附表1、2、3、4顺序,整理装订,放系(部)存档。

5、本学期教研室工作计划及上学期教研室活动总结于2015911日(第一周周五)之前按要求报送至教务处。

注:所有附表见办公系统。

教务处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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