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启用河北省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平台的通知》(冀学位办[2017]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重庆维普咨询有限公司开发了“河北省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要求各有关高等学校从2017年起将全部毕业论文终稿上传至该“平台”。为保障我院上传数据的科学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毕业论文工作结束之即,请各系将2017届本科(含普通和成人)毕业生全部学位论文终稿(不包括毕业设计)上传至该“平台”。“平台”为每位学生分配一次查重检测,上传论文之前务必确认查重率合格,要求每篇论文查重率必须在30%以下,论文上传后不能更改,在“平台”上只能看查重检测结果。
二、各系指定专人负责“平台”的论文数据上传,教务处将给每个系的管理员分配账号和密码。
三、登陆河北省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平台,网址:http://vpcs.cqvip.com/hee/,进行相应的初始设置,如专业管理、班级管理、学生基础信息管理等,具体设置方法见附件1。上传论文文档的要求请查看附件2。
四、数据上传工作结束后,省政府学位办将抽检学位论文,对被抽查到的学士学位论文从论文内容、复制比检测着手,经组织第三方专家评阅,最终确定是否属“存在问题论文”。省政府学位办规定对“存在问题论文”的指导教师,下一年所指导的学士学位论文,将加大抽检比例。每次抽检工作结束后,省里将形成抽检工作报告。
五、为便于工作的顺利推进,每个系于5月5日前上报一名“平台”管理员,填写附件3,要求纸质版主任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
六、各系要在5月26日前完成全部毕业论文上传“平台”的工作。
教务处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