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学院2022年上半年关于组织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5-1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要求,现对我校研究期限满两年或申请过延期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统一结项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要求

(一)省级结项材料

1.《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

2.《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申请书》

3.《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报告》

4.《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报表》

5.佐证材料

(二)校级结项材料

1.《保定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

2.《保定学院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项申请书》

3.《教育教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报告》

4.《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报表》

5.佐证材料

项目的结题和鉴定按照要求开展,教务处将聘请校内外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的鉴定和验收,请各项目组认真填写结项申请书和鉴定表内容。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初审阶段材料报送要求

1.《结题申请书》中“鉴定时间”“鉴定形式”“鉴定地点”“推荐专家组成员”均空着,待组织评审鉴定后统一填写;

2.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鉴定表和申请书封面的“填表日期”按照当下填写的时间填写即可;

3.结项材料(包括结项申请书、结项鉴定表、结项报告、项目立项批复文件)15份;

4.佐证材料15份,包括与项目相关的论文、教材、制度文件、获奖等成果材料复印件;(此项材料用于评审;另外材料评审时需要附带原件,成果原件将在评审结束后返回)

5.如有人员变动、延期等情况,务必填写《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报表》12

(二)评审后材料报送要求

待评审完成后所有材料均需整理成册(请注意不是胶装成册)。材料整理具体要求如下:

1.结项材料封面内容与结项鉴定表封面内容一致;佐证材料封面见模板。

2.结项材料一册(包括结项申请书、结项鉴定表、结项报告、项目立项批复文件)13份;

3.佐证材料一册11份,包括与项目相关的论文、教材、制度文件、获奖等成果材料。

三、注意事项和报送要求

各项目组务须于 520日(周五)上午10点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207室。所有结项电子版材料压缩包命名为“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发至limengwei@bdu.edu.cn。联系人:李萌薇,联系电话:5972033

 

教务处

2022512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3027号   邮编:071000   处长信箱:jwcqa@bdu.edu.cn

Copyright ◎ 2014 保定学院网络信息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