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学院课堂教学行为准则

作者: 时间:2022-01-22 点击数:


院教字[2009]10

 

课堂是学校开展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课堂教学是保证教学质量和落实教书育人的重要环节。为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规范课堂教学秩序,严格教学管理,有序推动教学活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特制订我院课堂教学行为准则。

1.每次上下课师生应互相致礼。

2.师生进入教学楼和教室须着装得体,不得穿拖鞋、背心、短裤、吊带裙、超短裙、奇装异服进入课堂,不宜浓妆艳抹。 

3.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每堂课前师生应提前到达上课地点做好上课准备。利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应提前调试好多媒体设备。下课临近时,学生不能提前收拾书本和学习用具,做出离开教室的准备,不许起哄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催促老师下课。

4.老师和学生干部要认真做好考勤工作。教师不得随意调、停课,不得找人代课或缺课。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上课,须严格按照《保定学院关于请假及相关待遇的暂行规定》(院字[2009]14号)履行请销假手续,并填写调课单报所在系(部)和教务处批准,个人事项结束后要及时补足所缺课时。学生请假必须由学习委员向教师出示请假条,没有请假条者视为旷课,根据《保定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作出处理。

5.上课期间师生要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师生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上课时接听电话、接发短信、会客或随意离开教室。教师课前不得饮酒,课上严禁吸烟。学生上课要认真听课,不交头接耳,不吃东西,不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

6.教师必须站立讲课(身体原因除外),精神饱满,教态大方;须用普通话教学,教学语言清楚流畅,生动文明;板书有条理,字迹清楚。学生上课时坐姿要端正,专心听讲,提问应先举手,经教师允许后起立发言。

    7.维护课堂秩序,保持教室肃静。除必要的课堂教学和课堂讨论可热烈而激情外,不准在教室和走廊随意嬉戏打闹、唱歌和大声喧哗,影响他人,要保证教学场所的有效使用。

 8.保持教室整洁卫生,不准在教室内吃带皮、核的食物,不准乱扔纸屑、杂物,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在墙壁、桌上、黑板上任意涂写刻画。

9.教师在课内外应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体罚、辱骂、嘲讽、挖苦学生。学生要尊重老师,注意文明礼貌,主动向老师问好,面对老师的批评不能出口不逊,顶撞老师。

10.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不允许讲授与课程无关的内容,认真履行教师的岗位职责,不得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以及其他的错误思想和观点,不得散布有悖社会公德、有损于学校声誉和学生稳定的言论。

11.教师课前必须认真备课,授课过程做到有计划、有条理、重点突出,有效完成教学目标,并做好教学日志。

12.学生对课程教学有意见、建议和要求,应及时向教师本人,或通过辅导员及其他正常有效渠道反映,不得以不认真听课、逃(旷)课、不参与课堂活动、不完成作业等方式表达。

13.本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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