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通识选修课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通识选修课管理办法,现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教师,并在本学科领域有专门的研究,可以申报开设通识选修课。通识选修课共设人文素养、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职业技能、创新创业五个类别,每位教师每学期限报一门。
二、凡适合以学生社团、协会等形式活动的体育技能类和艺术欣赏类课程,由团委按照学生社团组织管理,不列入我校通识选修课。
三、通识选修课的教学时间安排在第2至16周每周一、周三的9-10节。
四、申报办法及要求:
1. 以学院、部、部门为单位填写《通识选修课申报汇总表》(附表1),6月7日前将纸质版汇总表由学院、部、部门盖章报教务处,电子版发至办公系统教务处邮箱。
2. 按照通识选修课管理办法,新申报课程经过专家评审后方能开课。新申报课程另需提交《新开课程申报表》(附表2);教学大纲(附件3);课程简介(内容包括:课程名称、适选对象、课程简介、任课教师简介,总体字数500字以内);教案或多媒体课件等材料电子版。由学院、部、部门统一于6月7日前发送至办公系统教务处邮箱,过期不再接受相关材料的递交。
教务处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