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学院关于举办首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4-29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提升内涵建设,贯彻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加大对学生实践性培养,从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突出办学特色。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首届河北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冀教师〔2014〕9号)文件精神,决定举办保定学院首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本届竞赛主要针对“中学(初中)教育类”,个别专业可针对“小学或幼儿园教育类”,首先按照系别进行选拔,然后学院将进行决赛,竞赛分“教案设计、模拟授课、即席演讲、现场提问”四个部分进行。

二、参赛对象

本次竞赛主要是面向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按照师范类专业在校生数每150人推选一名参赛选手的原则,每个系最多可选派5名选手、最少可选派2名选手参加决赛。决赛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外语(初中)三个学科表现优异的学生可代表学校参加全省总决赛。

三、奖项设置

竞赛设集体奖和个人奖。

集体奖设团体一、二、三等奖各1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个人奖设个人全能奖和个人单项奖。个人全能奖设一等奖9名,二等奖18名,三等奖27名;个人单项奖若干名。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本次竞赛决赛由教务处和团委主办,初赛由各系承办。竞赛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竞赛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生准备、初赛报名、教师培训、初赛。由各系组织,要求在5月15日前完成;第二阶段各系推荐、决赛准备、决赛。由教务处和团委组织,要求在5月21日完成;第三阶段学校集训、参加全省总决赛,总决赛时间在7月-9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各系要认真做好本系的选拔工作。同时,以此次竞赛为契机,以培养学生应用技能、服务基础教育为核心,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重点,提升师范生基本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学以致用。

(四)各系要将此次竞赛活动作为实践教学活动的内容之一,做到人人参与,层层选拔,努力在学校形成尊师重教的氛围,激励和鼓舞广大青年学子投身教育、服务教育、奉献教育。

(五)各系在开展系内选拔赛的基础上,推荐参赛选手,参加校级比赛,报名时需填写《首届保定学院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报名表》(见附件),并加盖系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报名时间从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5月15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教务处 团委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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